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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
来源: | 作者:商学院 | 发布时间: 2015-10-12 | 220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一、答辩工作流程
  
  1、检查学生的考籍证。
  
  2、学生作自我介绍、简述论文主要内容与写作目的。
  
  3、老师向学生提问。
  
  4、评审老师给学生评分。
  
  5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定总成绩。
  
  6、上报学生论文总成绩。
  
  二、答辩前准备工作
  
  1、张贴答辩须知。
  
  2、答辩会场的黑板上必须写有“**大学自考毕业论文答辩会”的字样或横幅。
  
  3、按每小时答辩6-8人的速度公布上午、下午答辩学生姓名(最好用纸打印好张贴在候答辩室门上)。
  
  4、给学生发放答辩评分表,请学生填好后在答辩时交给提问老师。
  
  三、答辩工作要求
  
  1、学生论文初评成绩达到42分以上才具备参加答辩资格。
  
  2、答辩小组全体成员与答辩学生在答辩室进行答辩,其他学生必须在另一教室等候答辩。
  
  3、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约为10分钟,首先作自我介绍(控制在1分钟内,主要介绍本人的工作单位及职业);接着对论文主要内容和写作目的进行简单陈述(2-3分钟):最后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(4-6分钟)。
  
  4、学生的答辩成绩必须为所有参加答辩老师给出的平均成绩。统分时,先计算分项平均成绩,然后分项成绩相加得出答辩总成绩。
  
  5、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将在全体学生答辩结束后给予一次补答辩的机会,如果补答辩还不及格需要重做论文,参加下一轮答辩。
  
  四、答辩工作规定
  
  1、论文评审委员会是权威机构。
  
  2、论文评审成绩与答辩成绩相差一个等级时,取答辩成绩为最后总成绩;相差两个等级时,取中间等级为最后总成绩。
  
  3、考生答辩时直接提问,答辩问题不能提前给考生。
  
  五、答辩老师分工
  
  1、主提问老师:分发论文、论文登记表、评分表。
  
  2、统分老师:装订答辩评分卡、计算分项平均分、统计总成绩。
  
  3、答辩组长:最后写出答辩评语。